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齐桓公 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 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 乱起,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 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 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 “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 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 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