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六年,有司言淮南王长废 先帝法,不听天子 诏,居处毋度,出入拟於天子,擅为法 令,与棘蒲侯太子奇 谋反,遣人使闽越及匈奴,发其兵,欲以危宗庙社稷。 群臣议,皆曰“长当弃市”帝不 忍致法於王,赦其罪,废勿王。群 臣请处王蜀严道、邛都, 帝许之。长 未到处所,行病死,上怜之。後十六 年,追尊淮南王长谥为 厉王,立其 子三人为淮南王、衡山 王、庐江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