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 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 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 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 此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 穷乐之极矣,贤明之主也, 可不察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