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 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 人略取陆梁地, 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 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, 属之阴山,以为十四 县,城河上为塞 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 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適治狱吏不 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