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生子成及 彊,其母死,取东郭女,生明。东郭女使其前夫子无咎与 其弟偃相崔氏。成有罪,二相急治之,立明为太子。成请老於崔,崔杼许之, 二相弗听,曰:“崔,宗邑, 不可。”成、彊怒,告庆封。庆封与崔杼有郤,欲其败也。成、彊杀无咎、偃於崔杼家,家皆奔亡。崔杼怒,无人,使一宦者御,见庆封。庆封曰:“请为子诛之。”使崔杼仇卢蒲嫳 攻崔氏,杀 成、彊,尽灭崔氏,崔杼妇自杀 。崔杼毋归,亦自杀。庆封为相国,专权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