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 尉,诏狱亦益多 矣。二千石系者 新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。郡吏大府 举之廷尉, 一岁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 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 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 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 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尉 及中都官诏狱逮 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加十万馀人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