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 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 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 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 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 反告太子爽所为 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 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 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 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 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 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 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 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