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 敛以彫墙。”从台 上弹人,观其避 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 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 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 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 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 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