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 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 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 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 曰:“人生安乐, 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 国公子, 穷而来此 ,数士者以子为命 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 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 时得功?”乃与赵 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 杀臣成子 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 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 成,犯肉腥臊, 何足食!”乃止,遂 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