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 治者,其 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 吏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 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 人,擅自号 ,攻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 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 以百数,掠卤 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 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 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 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 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 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 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 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虽 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 ,坐课累府 ,府亦使其不 言。故盗贼浸多, 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