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 ,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 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 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,属之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上为塞。又 使蒙恬渡河取 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 筑亭障以逐 戎人。徙谪, 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 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適治狱吏不直者,筑 长城及南越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