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 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 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 上书,恐 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 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 ,有司公卿 下沛郡求 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 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 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 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 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 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 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