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 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 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 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 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 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 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 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 陈乱,乃杀陈使 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 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 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