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 越之大夫种,其 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 ,极身无 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 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 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 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 合,行不取苟容,不 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 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 辱,悉忠 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 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 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 君子以义死难 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 所恨。何为不可哉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