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立为王。 七年自杀。淮南、衡山谋 反时,建颇闻其谋。自以为国近淮南,恐一日发,为所并,即 阴作兵器,而时佩其 父所赐将军 印,载天子旗以出。易王 死未葬,建有 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,夜使人迎与奸服舍中。及淮 南事发,治党与颇及江都王建。建恐,因使人多持金钱,事绝其狱 。而又信巫祝,使 人祷祠妄言。建又尽与其姊弟奸。事既闻,汉公卿请捕治建。天 子不忍,使大臣即讯王。王服所犯,遂自杀。国除,地入于汉 ,为广陵郡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