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 书言意,以刑罪 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 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 可使者!” 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 父为吏,齐中称其 廉平,今坐法当 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 复生而刑者 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 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 上悲其意,此 岁中亦除肉刑法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