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 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 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 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 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 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 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 为左内史。 其治米盐, 事大小皆关其手, 自部署县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 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 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 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 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自 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