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 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 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 。廷尉下其事 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 勃以千金 与狱吏,狱吏乃 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 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 证。勃之 益封受赐,尽以 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 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 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 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 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 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 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