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 哀公娶郑 ,长姬生悼太子师 ,少姬生偃。二嬖 妾,长妾 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 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 立留为太 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 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 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 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 子弃疾发兵 伐陈,陈君留奔郑 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 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