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 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 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 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 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 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 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 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 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 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 比者三老、北边骑 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 岁,没入缗钱 。有能告者 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 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 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 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