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 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 之言,乃 随父西。上 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 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 痛死者不可复生 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 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 自新也。”书闻, 上悲其意,此岁 中亦除肉刑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