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 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 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 同产坐之,及 为收帑,朕 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 皆曰:“民不能自 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 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 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 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 之,是反 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 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 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 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