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诏 狱亦益多矣。二 千石系者新故相因,不减 百馀人。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 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 ;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 。会狱,吏因 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 逮皆亡匿。狱 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 。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 所增加十万馀人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