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 观其避丸也。宰夫 胹熊蹯不熟,灵 公怒,杀宰夫, 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 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 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 灵公患之, 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 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