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 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 督责之, 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 主矣。此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 。是故主独制於天下而 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 极矣,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焉!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