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 ,哀公娶郑,长 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 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 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 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 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 招卒立留为陈君 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 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 ,灭陈。使 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