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 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 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 刀等为内 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 五岁。重 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 衰、咎犯乃於桑 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 杀侍者, 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 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 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 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 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 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