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 史无害给事 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 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 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 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 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 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 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 ,自部署县名曹实 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 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 以小致大,能因 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 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 ,信亡藏上林中 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 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 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