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 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 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 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 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 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 买器,乃 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 侯纵不反 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 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 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 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