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 东守尉行县至绛 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 被甲,令家人持 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 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 不知置辞。吏稍 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 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 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 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 赐,尽以予 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 文帝朝,太后 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 ,将兵於北军 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 小县,顾欲反邪 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 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 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 尝将百万军 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