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 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 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 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 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 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 所以微文深诋,杀 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 御史及中丞 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 史。其治米盐 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 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 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 治辨,然独宣以小 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 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 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 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 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