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 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 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 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 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 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幸得 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 帝诏,罪当 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 良久乃闻,闻即恚 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 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 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