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 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 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 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 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 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 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 五年十月, 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 痱,不食 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 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 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