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 孔。宰孔曰 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 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 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,子能立之 乎?”荀 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 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 如?”荀息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 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