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 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 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 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 会前数谏 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 二人前谏 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 之,使鉏麑刺赵盾 。盾闺门开,居处 节,鉏麑退,叹曰:“ 杀忠臣,弃君命,罪 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