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 亡人、赘婿、 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 、南海,以適 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,属之 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 西方。三 十四年,適 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