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 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 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 见宣无害,言 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 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 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 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 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 自部署县 名曹实物,官 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 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 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 中废。为右扶风, 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 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 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 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