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 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 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 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 下廷尉。廷尉下其 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 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 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 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 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 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 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 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 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 此时反,今居 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 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 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 百万军,然安知 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