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 立为王。七年自杀 。淮南、衡山谋反时,建颇闻其谋。自以为国近淮南,恐一日发,为所并,即阴作兵器 ,而时佩其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子旗以出。易王 死未葬,建有 所说易王宠美 人淖姬,夜使人迎与奸服舍中。及 淮南事发 ,治党与颇及江都王建 。建恐, 因使人多持金钱 ,事绝其狱。而又信巫祝,使人祷祠 妄言。建又尽与其 姊弟奸。事既闻,汉公卿请捕治建。 天子不忍,使 大臣即讯王。王服所犯,遂自杀。国除,地入于汉,为广陵郡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