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 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 意有五女,随而 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 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 缇萦伤父之言,乃 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 刑。妾切痛死者不 可复生而刑者 不可复续,虽欲改 过自新,其道莫 由,终不可得。 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 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 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