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 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孝。白嬴 至长安,未及上书 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 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 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 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 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 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 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 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 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 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 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