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 之商君,楚 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 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 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 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 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 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 谗不得蔽忠,言不 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 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 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 子者,固义之至 也,忠之节也 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 何为不可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