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有扈氏不服, 启伐之,大战於甘。将战,作甘誓,乃召六卿申之。启曰:“嗟!六事之人,予誓告女:有扈氏威侮五行,怠弃三正,天用剿绝其命。今予维共行天之罚。左不攻于左,右不攻于右,女 不共命。御非其马之政,女不共命。用命,赏于祖; 不用命,僇于社,予则帑僇女。”遂灭有扈氏。天 下咸朝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