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 系者新故相因, 不减百馀人。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千馀章。章 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。会狱,吏 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 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 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 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 以上。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加十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