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 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 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 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 公曰:“何以为 验?”对曰:“使死 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 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 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 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 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 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 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