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 有马二十乘,重耳 安之。重 耳至齐二岁而桓 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 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 衰、咎犯乃 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 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 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 必死於此,不能去 。”齐女曰: 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 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 怀女德,窃为子羞 之。且不求,何 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 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 行远而觉,重耳大 怒,引戈欲杀 咎犯。咎犯曰:“ 杀臣成子,偃之原 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 不成,我食舅氏 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 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