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 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 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 ,灵公怒,杀宰 夫,使妇人持其 尸出弃之 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 ;已又见死人手, 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 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 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 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