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 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 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 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 过朝。赵盾、随会 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 灵公患之,使 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 节,鉏麑 退,叹曰 :“杀忠 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