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 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 尽放温舒,而吏民益轻 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 楚有殷中、 杜少,齐有徐勃,燕 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 攻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 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 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 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 兵以兴击,斩首 大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 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 川者,往往而群居, 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 沈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, 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 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,府亦 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