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 抵尽放温舒, 而吏民益 轻犯法, 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 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 千人,擅自号,攻 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 食;小群以百 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 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 衣绣衣,持节,虎符 发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 ,及以法诛通饮食 ,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 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 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群盗 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 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虽 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,府 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 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... 更多 >>